州图书馆综合借阅部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12-26 00:00:0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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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恩施州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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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 合 借 阅 部 工 作 制 度

日 常 管 理 制 度

1、本部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,进出本部须通过指定出入口。读者离开部门一律通过门禁监测通道。

2、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、衣装整齐、禁止只穿背心、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。

3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部门聊天、朗读、喧哗。

4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室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

5、保持部门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,嚼吐口香糖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,违者应主动清除。

6、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、宠物等进阅览室和书库。

7、爱护部门设施设备,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
8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数字国学馆、电子阅读机等现代化设备,损坏公物者,应按馆规定赔偿。

9、维持部门正常阅读秩序。讲文明礼貌,讲谦让互助,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室座位。

10、挎包、提包、背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,个人证件、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,妥善保管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。

11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 

 

1、 全面负责本部的日常管理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部门工作井然有序。

2、树立“读者第一,服务至上”的宗旨意识,全心全意做好读者服务工作。

3、接待读者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耐心,严禁高声粗语等影响服务形象行为。

4、准时到达服务岗位,不得迟到早退,保证开放时间。

5、做好当日现刊、现报、图书的登记、上架及阅报栏工作。

6、负责图书、期刊、报纸的排架、整架和清点工作。及时做好期刊、报纸的订阅工作,月底、年底做好收、装、订保管工作。

7、加强对日常业务流通的管理,做好值班日志、借阅和归还、读者证、业务数据及各类登记、统计工作。

8、当好读者导航员,引导读者借阅图书和检索资料,严格借阅手续;教育读者爱护图书,归还时做到不污损,不丢失,不无故延期。

9、加强对部门设施、设备、图书的维护,做好防火、防潮、防盗、防晒、防蛀、防人为损坏等保护工作。每天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、电源等的关闭情况。

10、做好日常卫生工作,保持室内地面、桌面和书架的整洁。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清新。

11、认真学习图书馆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,加强自身修养,拓宽知识面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

 

 

1、本部为读者提供:WIFI、开水、手机充电、存包等便民服务。

2、严格遵守本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3、进入阅览室前,请将包存放在存包柜内,不得带入阅览室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如有遗失本馆概不负责。

4、请正确使用代书板,在抽取书刊浏览时,维护好书架上图书的正常排序和整齐。离开时,请将代书板放还到指定位置,以便其他读者借阅时使用。

5、读者外借图书每次限借3册,借期为30天,可续借1次,续期15天,读者可通过读者微信群、到馆、或者电话等方式续借。(联系电话:0718-8222580)

6、办理本部借书证,请出示本人有效证件,并提供本人真实的、可联系的联系方式,交纳押金100元,即可办理;如需退证,持证读者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,然后凭本人读者证及押金收据,在周一至周五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,取回押金。

7、借出图书时,如发现借出的图书出现未消磁的情况,请主动交还工作人员处理。未办理借阅手续之书刊不得带出室外。

8、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,严禁使用明火、吸烟,请勿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进馆。

9、请保持馆内安静,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。

10、养成文明阅读习惯,勿在阅览室和书库内饮食、躺卧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、果壳等杂物。

11、请爱护并合理使用各类文献信息资源,爱护图书馆公共设施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