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藏部工作职责
1、负责1949年前出版物书库管理,负责文献保护,做好书库查巡日志,确保书库安全。
2、负责建立特藏古籍善本、普通古籍、民国平装书书目数据库。
3、负责新进馆特藏文献的分类排架上架工作以及目录组织工作。
4、负责管理阅览室,管理本部门各类目录,指导读者检索, 提供书刊阅览,解答咨询,收集服务效果。
5、负责协助采编部做好特色文献的采集整理工作。
特藏部工作制度
1、非本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库。
2、非上班时间严禁开启书库,下班时及时上锁。
3、善本书必须严格管理、专人专柜,确保安全。
4、特藏文献藏书一律不外借、只允许读者在古籍阅览室阅览。
5、用过书刊应及时入库上架,排架要求准确无误。
6、每月定期巡查书库,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、并做好记录。
7、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虫、防潮及书库保洁工作。每月定期检查防火、防盗报警装置及灭火器材,每年或两年换置一次防虫药物,阴雨天不得开窗,视气候情况开启吸湿器和空调,确保书库藏书处于良好环境状态中。
特藏文献阅览室服务指南
一、阅览办法
1、查阅人员须出具单位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
2、查阅书刊须填写特藏部资料查阅审批表。报馆长审批。
3、查阅人员查阅文献,应先查阅目录、填写索书单,由工作人员提书。
4、已有影印本或电子版的古籍,一般不提供原本阅览。
5、古籍线装书每次限提供1部不超过10册,民国平装书每次限提供3种不超过3册,地方文献每次限提供5种不超过5册。阅览完毕后交由工作人员验收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请勿将有损文献和设施的物品(食品、水杯、饮料等)、包装袋及其他书刊资料带入阅览室内。
2、私人物品请放入存包柜自行存放,妥善保管钥匙,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。
3、爱护图书,请使用工作人员提供的铅笔摘录抄写,查阅古籍时,除应做到“勿卷脑、勿折角、勿以爪侵字、勿以唾揭幅、勿以作枕、随开随掩”外,切勿用力按压古籍,造成新的损伤。违者停止阅览并赔偿,损坏珍贵文献者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4、古籍不可静电复印,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拍照或复制古籍和民国平装书,如特殊情况,可酌情允许部分拍照或复制,但需报馆长批准。善本一律不准拍照或复制。
5、本部门藏书一律不外借,只提供在阅览室阅览。
6、阅览室及书库内一律禁止吸烟。
7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并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