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为了使读者方便快捷安全地查阅资料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服务内容
本室免费提供互联网信息、馆藏数据库、电子书刊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的信息查阅服务,以及多媒体音视频欣赏等服务。
二、服务对象
电子阅览室本着“读者至上”的原则,对年满十六岁以上的读者开放,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上网查询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请勿携带食物、饮料、雨具、不透明包装袋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阅览室,不得乱丢垃圾,严禁吸烟。
2、酒后或衣着不整者请勿入室。
3、请勿在室内接打电话、饮食、酣睡、追跑、喧哗或从事其他影响阅读环境的行为,并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。
4.读者凭有效身份证进入电子阅览室并登记,由工作人员安排机位。
5.为合理利用机位资源,上机时间实行限时管理,每次限上机2小时,过时后请联系管理员重新上机。
6. 读者必须爱护电子阅览室的设备,勿损坏桌椅、勿乱接电源、勿擅自修改电脑设置,如出现问题要及时请工作人员处理;读者因操作不当或者操作失误等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,应由读者承担全部责任。
7.请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,提倡合理地利用图书馆公共资源,严禁浏览非法网站、发布非法信息、下载恶意程序或损坏盗窃计算机硬件,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8.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其他管理条例。